10 July 2008

買醉,說一個經歷 —《Last Order》

對不起,是我後知後覺。
2008年先被2003年發行的作品感動。

其實是否我地都怕說說自己的故事呢,特別是男人?
但同時,我地又希望有個人可以傾下,聽下自己曾經有幾蠢,然後同自己講︰「都唔係好蠢o者,我都試過點點點......」然後我地就會覺得好過一點。既然如此,唯有把自己灌醉,給自己一個酒後吐真言的機會。那,如果你是滴酒不沾的話怎麼辦?因為如此,我地的生活圈多了很多很多的「朋友」。「我朋友佢呢同佢女朋友點點點......」,「我有個朋友呢,佢之前同佢男朋友呢......」。其實哪裡來那麼多朋友。

是不是不買醉不投射在「朋友」身上我地就說不出那些經歷呢?真的有這麼丟臉嗎?我試過聽一首歌之後不斷哭不斷哭,因為它唱到我的痛處。自此之後,每次聽那張專輯播到那首歌,我都自動自覺將它跳過。然後,一次在朋友家中,意外再聽到那首歌,一直到那首歌唱完,我沒有哭,我不由自主的笑了。我笑我自己太白痴,哪有不會痊癒的傷口?就算你不甘願,時間還是會將感情過濾。越沖越淡,最後剩下的就是回憶跟教訓。再聽一次那首歌,不是要叫你流眼淚,是要你學懂微笑。

曾經多蠢都好,都是你一路走來的一部份。不承認不面對自己過去的一部份也不會讓你看起來有型一點。即使借助酒精也好,偶然說說自己的故事至少可以讓自己心頭的大石放輕一點點。

《Last Order》陳奕迅
作曲:Eric Kwok 填詞:黃偉文

沒關係 真的沒關係 我也許 早就該回去
再一杯 我告訴自己 到此為止 乾了不再續
麻煩你 加冰威士忌 對不起 來個DOUBLE的
喝到這裡 終於夠勇氣 說一個經歷

那晚下雨 在這店裡 也放著這首曲 有個男子 搭上一個女子
反正失戀 他當然不介意有段艷遇 只是回到 他的家裡
十幾坪 家徒四壁 一聲不響 那女的 掉頭離去
就像 三個小時前 未婚妻 初次到來 嫌棄的樣子
﹙就像 我的未婚妻 對不起 好像說成是我的樣子 我是沒關係﹚

沒關係 真的沒關係 一晚上 就失戀兩次
那男子 還不懂懷疑 到底自己是否沒出息
不客氣 別給我ICE TEA 客人們不是我嚇跑的
別看著我 這個不過是 我朋友的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