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January 2011

放手,為了擁抱更好的

很多時候,我們在感情中死纏爛打,只因為捨不得愛情。

明明早就應該結束了。兩個人差不多每天都要吵一次,為的都不過是一些雞毛蒜皮的事,每次都不知怎的就和好了,卻從來沒有去了解問題出在哪裡,兩個人都沒有想過要改善,結果不同小異的戲碼每天都上演,朋友都說這是你們的相處模式,聽著聽著,連你自己都開始覺得真的是這樣。每次跟朋友聚會都忍不住一直投訴他怎壞怎壞;可是當朋友們都替你不值,勸你快點找尋下一個,你卻又開始為他找不同的藉口塘塞:「其實他也沒有那麼壞啦。」然後日子一樣的過下去。

都是因為捨不得愛情。

因為得來不易啊。還記得那段長達幾年的空窗期,猶有剩悸。當然,一個人的日子也可以很精彩,只是誰不渴望愛?看過太多電影小說聽過太多音樂流行曲,知道得太多愛情的感覺卻沒怎麼嘗試過,每一次都從別人的愛情中得到感動,卻從沒被感動過。好不容易,終於擁有愛情,誰又甘心親手放棄呢?愛情就像毒品,投入過就很難抽身。所以,即使痛愛也好,也想要得到愛情。

而且,身邊朋友的幸福也很刺眼。朋友們都是一對對的,每次聚頭都聊著關於愛情,關於兩個人相處的話題,彷彿擁有愛情本身就是一種幸福,即使那是不健康的愛情,即使你們聊的是他對你有多壞的話題。當大家都成雙成對,當單身彷彿就是不合群的表現,一個人確實不容易。

只是親愛的,當有些愛情早就死了,再不捨得還是得放手。

愛情之所以令人沉迷,是因為它帶給你的快樂,雖然偶然還是會有難過的時候,可是你知道那些傷心難過跟你的快樂相比,不過是微不足道。因為快樂,明明手藝不好你還是願意乖乖自學織圍巾,為的是看到他把它圍上;因為快樂,明明好想睡你還是願意跟他聊天講電話講通宵,為的是多聽他說一句話。

可是當你不再因為你的愛情而微笑,當你的快樂都是暫時性的,傷心難過卻都是經常性的,你的愛就已經不對勁了。可是你選舉性的視而不見,你選擇性的看見那些零丁的快樂卻對那些傷心難過視若無睹。你沉迷在你的愛情,只是是在過往的愛情。你的愛情早就死了,就在你不再因為愛情而有任何衝動的時候。

唯有放手,你才能擁抱下一個更美好的。如果你說你真的很渴望、很需要愛情,那麼,你才真的需要放手。我們每個人都只有一雙手,就算你再貪心,能擁抱到的也還是只有那麼多。死命的抱著一段已死的愛情,又何來空的手去迎接更美好的呢?口裡說著最渴望愛情,親手把愛情拒諸門外的卻也是你。

放手,就當作自私一點好了,就當作放過自己吧。唯有這樣,你才能重新上路。

「結束為了重新開始,乾掉了酒為了重新斟滿,離開是為了回來。」

而放手,是為了擁抱更好的。

20 January 2011

不打擾,是我的溫柔

男人要記得,對於舊愛,不要打擾就最好。

總會有某個時候忽爾念舊。特別是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又或是一陣忙碌之後突然靜下來的時候,周邊都沒有人可以陪伴的時候,那些時候,總是會胡思亂想,開始回憶,想起以前有個人陪在身邊,忙碌完也有個人聊聊天,突然想不起到底當初是為了什麼分手,好像不過是芝麻蒜皮的小事,然後你開始想念,開始產生想要聯絡舊情人的衝動。

好,停。就這樣就好了。就讓你的衝動停在這裡就好。

偶爾的念舊不是什麼壞事錯事,當你是單身的時候。身邊已經有女友還偶發性的念舊就是精神上出軌,那當然不對。我說的是當你單身,一個人的時候,偶然的念舊其實並不是什麼壞事。我們都是人,總有寂寞的時候,所以習慣在寂寞難過時候回憶曾經令自己開心的片段,而且寂寞通常讓感覺放大,所以那些時候覺得舊愛特別好。寂寞時候我們都需要尋找安慰,當下沒有什麼可以安慰你,唯有從回憶裡面找,所以我們念舊。

只是念舊,你自己知道就好,不要打擾對方,如果你只是念舊。你得想清楚分清楚,你是念舊還是真的想念?還是你只是跟大部分的男人一樣,念舊,不是因為她的好,只是因為你寂寞而已。

要知道男女大不同,你總不能以我們的邏輯去理解她們是怎麼想的。分手一年後突如其來的一通電話,即使你已經表明只是想要問候沒其他意思,還是極有可能令她胡思亂想的。

大概有兩個可能吧,一,如果她一直都還是想著你,她當然會以為你們可能還有機會,因為你一通電話讓她再有一絲希望。即使你是無心,但你還是不知不覺的給了她二度傷害,她那個明明已經快要好的傷口,就這樣給你活生生的掀開來,就是為了讓你得到一點安慰好消除你的寂寞。如果你曾經對這個人投入過感情,你忍心嗎?

第二個可能,也就是在這個世代更有可能的,就是她早就 move on,早就投入在你之後的第二段,甚至第三、第四段感情。你突如其來的電話,只會讓她覺得莫明奇妙。她的第一個反應大概會是:「現在打電話來,是想念我,還是想幹嘛吧?」跟第一個可能性不一樣的是,她早就對你沒了感情,所以態度會很冷淡而且急於結束,如果你們是以msn對話,大概會收到幾個表情符號之後草草結束對話吧。而你為了尋找安慰而尋找舊愛,結果就只有自討沒趣。而且你更可能因為自己只是她的一個無關重要的過客而更意志消沉。

我們男人會為了證明自己有情有義,為了不得罪所有人,為了風度,不介意跟舊愛聊天往來,甚至當朋友。

可是當一個女人的心死了,就是真的死了。她不會介意讓你知道她根本不想跟你交談,她亦不會對你現在的生活一切有任何興趣。

你只是一時寂寞,不是真的想她,現在你對她的感情,大概只有內疚和感謝吧。就在你決定離開這感情的時候,你們早就往不同的方向走了,其實你心裡清楚得很。

既然這樣,又何必再一次打擾她的生活呢?

給曾經愛過的人,奉上最後的溫柔。

不打擾,是你最後的溫柔。

19 January 2011

Jeremy Scott x Adidas Original Fall/Winter 2011 - 跟安安佳佳上街去

借一句阿Y 的說話,「當今世上最精於腐朽變神奇肉麻當有趣的設計師,叫Jeremy Scott 吧。」他跟Adidas 的聯名合作越來越好玩,首先把踢死兔穿在腳上,之後球鞋乾脆長出泰廸熊來,有手有頭。最新Fall / Winter 2011系列輪到我們的國寶,從此以後安安佳佳陪你上路。

點襯?點襯都絕吧。其實會不會襯都不是問題,買回來襯不了當公仔擺都夠可愛慘了。

Fall/Winter 2011
Spring/Summer 2011
Fall/Winter 2010


10 January 2011

我們沒有在一起

你有沒有這樣子的一個異性朋友?

你跟他/她就像情侶一樣,甚至就像家人一樣,總是有一份解釋不了的親切感,你關心他/她,你了解他/她。只是你們從來,從來都沒有在一起。

總會有一個這樣子的人。

大多都是認識了很久很久,或者中間失去聯絡了一陣子,卻其實從來沒有真的忘記這個人。情況永遠是你單身他不是,或他單身你不是,不然就是兩個都不是單身。利用科技的方便,默默的留意對方的消息,探聽對方的生活,但永遠不希望打擾對方。總是希望跟對方說兩句,卻又總是覺得對方很忙。總是適當的保持著距離。

你覺得總是在錯的時間遇到對的人。

其實你不知道如果你單身他也單身的話到底會不會有什麼。你們曾經有過屬於你們的時間,但錯過了對方。錯過了之後你沒有祈求什麼,你不需要什麼回報,因為你根本沒有要求。你滿足於現在的關係,這是最好的。如果可以重來,你可能在最當初的時候要求更多做得更多,但此一時彼一時,早就不是小孩子,你有自己的生活,他也有他的生活,愛情以外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要兼顧,而且更重要的是你根本不知道他是不是跟你一樣的想法,你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是什麼樣的想法。

可是你認為,他就是「那個人」,命中注定的「那個人」。

其實不然。

我相信所謂的「命中注定」,不是他有多了解你,多清楚你的喜惡,跟你多投契,你們是多麼的天生一對。我相信「命中注定」是指在對的時間遇上的人。他不一定是最了解你,也不一定跟你有同樣興趣,甚至可能不是你理想的類型,可是他是對的人,在最對的時間遇上的人。

在不對的時間點,感覺上多對的人都不對。

如果你活得夠久,認識的人夠多,你會發現跟你投緣又讓你心動的人又何至一個。不是說隨隨便便就可以踫到一個談得來的帥哥美女,現實是其實也沒有那麼難,你想想你談過多少次戀愛就知道了,你每次戀愛不就是因為覺得他讓你心動又跟你投緣嗎?

雖然很殘酷,可是有些關係就跟你的身高一樣,就算再努力也只能這樣,因為你已經錯過了那個時間。已經三十歲了,就算你每天打籃球,還是一樣不會長高。有些對像錯過了當初,就不會有將來。

不是說不要去爭取自己的愛,如果大家都單身又情投意合,當然皆大歡喜。只是更多時候要看清楚,你們的步伐一致嗎?愛情不是只有夾不夾,愛不愛而已,時間才是左右愛情最大的黑手。最常拆散明明很相愛的情侶的是時間,將兩個來自不同世界的人拉在一起的也是時間。

你跟他可能真的有最好的默契,最深的感情,可是你們卻有最差的Timing。

聽起來很可惜是不是?也許不。覺得可惜是因為你只看得到他,世界其實很大,他不是代表屬於你對的人還在外面,出去找吧。有天當你找到幸福,你感覺的會是可幸,不是可惜。

或者,他命中注定不是當你的情人,而是家人。

「我們沒有在一起至少還像家人一樣,總是遠遠關心,遠遠分享。」

08 January 2011

喂,不如一齊着...

無性格戰隊

從小到大都不喜歡校服,雖然我愛襯衫,尤其這兩年,西裝外套款的校褸也喜歡,如果剪裁好一點的話,甚至打呔其實也可以。討厭的是那種一式一樣。每朝早成百上千的學生哥,燕瘦環肥卻一模一樣,那時候剛踏入青春期,當個不太少的少眾最緊要,怎捨得甘心當個普通人?

所以為什麼有人會提出「不如一齊著xxx」呢?我永遠搞不懂。偶爾跟同樣品味的好朋友不自覺的襯了衫是一件有趣的事,甚至有種「怪不得我們是老死」的得著,但特意約人一起穿某樣/某款衣物?雖然我明白不能夠太少眾,但想來想去還是比撞衫更令人難以接受。唯一例外應該是 Theme Party 吧,也僅限是同一主題而已,如果你約我一齊穿成兩個「倒模」蝙蝠俠出席就算吧啦,我寧願委屈一點當你的羅賓,甚至老管家。

聽人說過:「我從不怕跟人撞衫,因為我有自信會穿得比較好看。」那「組織好友穿隊服」是不是為了在團體中表現出你是最有模特兒身材的一個呢?自信爆膨也不用去到那麼盡吧,這樣弄,你身材再好也不過是恐龍戰隊的紅戰士而已。何必呢?

我知道我知道,部分原因應該是沒有安全感吧?有些時裝實在太前衛太衝擊了一點,例如男人穿裙,多個人多條裙壯壯膽就不怕衛道人士指指點點啦。可是既然你都走得那麼前,又何必怕遭人白眼呢?要知道潮人都是活在自己的世界的。害怕跟你類同,卻不敢太少眾,結果咪「俗」囉。

你是潮人,你懂的,當大眾開始流行 Leggings 的時候,你已經開始穿裙,邊穿還邊偷笑:「我上一季就已經穿 Leggings 啦。」 別出心裁去與別不同都已經來不及了,還主動吹雞公諸同好?做得潮人,人人都想當超人,蜘蛛俠,誰又要當個什麼恐龍戰隊 Power Rangers 呢?拯救地球都要夾過時間,這個道理你懂的。

06 January 2011

Leggings 男士著用

友在面書說到 leggings,男人著用的。大約是上年初到年中開始的吧,這流行我由始至終置身事外,沒辦法,近年來男性荷爾蒙過份發達,稍微 Feminine 的風格都提不起興趣。當然,著用 Leggings 還是可以很陽剛的,雖然不多。

穿 Leggings,腿粗當然吃虧,腿太幼也不見得有好處,又不是女人,男裝男裝還是要穿得像個男人,除非你是 Bryan Boy 那樣子的潮人,女裝男穿已經是家常便飯。本地方面,最讓我深刻的 Leggings 男要數少爺占,印象中近半年十張相有九張都是 Leggings 配搭,大路黑色之外我更愛民族風的。真心說句,他的腿真的很幼。

From the Sartorialist

From Street Peeper

04 January 2011

Men's Bag

其實除了上學去,我盡量都不帶包出門,可免則免。因為怕煩,為了一個包又要重新想想怎麼配怎麼搭,麻煩。什麼百搭包,我從來不相信。而且說實話,又沒有什麼東西要裝,帶來幹什麼?出門銀包手機車匙放褲袋,手錶載手上,還有什麼放在包?我不愛邊走邊聽音樂,也不需要相機拍拍每餐吃什麼。難道帶個空包出門當造型嗎?

話說回來,不愛又不代表不需要。總有個什麼時候要帶個包出門,況且工作後總不能兩袖清風上班去吧。越是不常用的東西越要用心挑,因為你沒什麼買錯的機會。最近看到好幾個吸引的,就算空的拿著出門還是很加分。Denim 皮的背包和Navy Blue 跟皮革的組合,大愛。

From Mismo
From Burberry
From LAYERxla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