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May 2010

始終一天,我會放過自己....

我想,除了在球場上,我一次都沒有為自己盡力過。
可能在球場上我永遠都不是自己一人,所以我不怕輸。打籃球又不是一個人的運動。半場又好,全場又好,一個人能做始終只有那麼多。輸球了,是我們輸了,不是我輸了。
始終有半分喘息空間留給我的自尊。

可是球場以外,這種對自尊心穩賺不賠好事當然沒有。所以我就養成了只做自己一定做得好的事來做,所謂「鳳凰無寶不落」正正就是我的寫照。問題是,機會是不會在風平浪靜的日子中降臨的。即是,你有無見過一個人庸庸碌碌地做了一世海關之後突然發達?是不可能的。正所謂有危就有機,機會跟失敗是一朵兩生花,如果你害怕失敗,你亦抓不住機會。

面對失敗都是一件小事,可是我盡力了也做不好就是一件大大事。試想想,考試前一天臨急抱佛腳結果不合格,當然是因為我太懶惰太遲讀書;但如果我拼命讀了半個月結果還是不如理想,難道我要接受「沒有天份」這個命運?自視甚高的人如我,寧願背負「懶惰」這個臭名,也死不要接受「愚蠢」這個命運。

問題又來了,身為一個自視甚高的人,要求當然也高。但偏偏懶惰的人是不應該有要求的。因為你一星期先耕一次田,有收成已經算是天無眼,仲要要求又肥又多汁?做人是不能夠太過份的。

說到尾,我用了我至今的生命演繹了這個反面教材都是想告訴你,懶惰了廿多年的人如我都會覺悟,所以有一日你都會的。趁你還有可以努力的機會就好好把握,等到你想努力卻無機會就太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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