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 June 2014

吟吟噚噚 3

長久的生活中有什麼是不會變調?
不是偽文青式的自問自答,倒希望有人能給我一個出口。

又可能,遲早,走了味的反而會更對味。

22 August 2013

吟吟噚噚 2

「其實,我地都係想為自己做一件事啫。」

有些事再愚蠢,堅持下去不過是為了自己的存在意義。
堅持,固然令人佩服,故事背後卻是無限悲涼。

06 August 2013

吟吟噚噚 1

得意的時候,要笑。
失意的時候,要笑。
難過的時候,要笑。
谷底的時候,更要笑。

雖然個世界唔放過你,但你都無理由委屈自己。

笑,唔係話要逞強俾這個世界看;只係話,就算跌都要跌得姿勢好看。

14 October 2011

奪回青春

是的,你猜對了,這是關於「那些年」的。

電影裡面讓我感動得死去活來的對白有很多很多,可是讓我印象最深的還是海報上短短的的四個字:「奪回青春」。

都是多得吾友掛在嘴邊日提夜提。

電影裡面很多場景很多情節在我的青春裡都沒有經歷過。我沒試過邊上課邊打牌,我沒被罰過扛椅子,那些騎著單車上學放學的日子我也沒有過,更別說什麼在宿舍裡大排長龍只為了跟你聊個幾句。這些都不是屬於我的年代的。可是,我還是感覺到屬於自己的青春,還是嗅到了青春的味道。

因為青春不是一堆指定動作,青春是你最直接,最坦率,最幼稚地面對自己面對世界的一個人生段落。

就好比無論初戀情人是好人還是爛人,你還是會懷念第一次戀愛的感覺;無論你的青春是多荒唐,還是多熱血,你還是會懷念那時候的時光。

青春裡頭每件事都是全宇宙最重要的大事。下一次教室調座位會調去哪裡,喜歡的女孩不經意的一句話,籃球比賽不甘心的落敗,回頭看都不過如此,可是,在那時候都是讓人忐忑不安好幾天的大件事。是的,那是因為那時候我們幼稚,可是就是因為幼稚,所以我們能夠那麼著緊的看待每件事。

幼稚也沒什麼不好,那是我們在青春裡最大的權利,因為在餘下的人生裡,都不會太多機會容許我們任性及幼稚。至少,在青春裡的幼稚是被包容,就算偶然對喜歡的女孩來個惡作劇一下,就算被罵:「你真的很幼稚!」,女孩的嘴角還是會帶著一抹淺笑。可是當你已經由男孩長大成男人,你的幼稚就是真的「幼稚」了。

從來沒有想過,小時候作的蠢事傻事,最後竟然成為青春裡頭最值得懷念的事。每一件白痴的事,都成為了同學會聚在一起最好的話題,成為了因為太久沒聯絡而有點陌生的舊同學之間最好的開場白。以前丟臉到令人想找個洞躲起來的難堪,竟然都成為了現在的勳章。

或許,人生本來就沒什麼事值得後悔,人生本來就是因為意想不到所以才有趣,如果真的要說遺憾,應該就是沒有做的事吧。因為膽小,因為怕失敗,因為怕東怕西,結果錯過了機會,然後就是一輩子的錯過,這樣,才是真正的遺憾吧。

命運大魔王我們沒能力對抗,人生的走向變化我們掌握不了,唯一清楚肯定的是青春這東西只會離我們漸行漸遠。所以在還能夠的時候,勇敢地幼稚,做一些這輩子都不會再做的蠢事傻事吧。

如果有人問起:「這樣子勇敢地幼稚,對人生到底有什麼意義?有什麼幫助?」

請你驕傲的回答:「人生本來就有很多事情,是徒勞無功的啊。」

這可是,女神給我們的答案。

22 February 2011

排名不分先後,偷吃不分男女

就正如leggings不再是女生的專利,偷吃也早就不是男人的特權。

不過至少有一點是共通的,那就是大家都是因為愛。男人偷吃是因為博愛,而女人偷吃,則是因為最愛自己。

雖然社會上的電視和電影都不是這樣教育我們的,但其實女人的感情觀都俐落得很。對女人來說,愛就說愛,不愛就說不愛,從來都沒有灰色的地帶。如果她喜歡你,她跟你在MSN就算毫無話題也可以聊上一整夜;她不喜歡你,她會回你幾個表情符號然後匆匆下線。如果她喜歡你,她會答應跟你去看電影而明明她對那部戲不感興趣;她不喜歡你,就算那是她等了很久的電影還是會拒絕你然後再約朋友去。就算從來不說明,她還是有辦法讓你知道她對你有沒有興趣。所以,《He is just not that into you》的那個是「He」,不是「She」。

其實,女人的心天生就比較狹小。親愛的,不要誤會,我的意思是女人的心,通常只能夠容得下一個人。當男人偷吃,他心裡面可能有兩個,三個,甚至四個人;可是當女人偷吃,很多時候,她的心裡是一個人都沒有,如果真的有,那個人應該就是她自己。

男人偷吃,因為他兩個都愛;女人偷吃,因為她兩個都不愛。

或者應該說,女人偷吃,比起同時愛著她的兩個男人,她更愛自己。她需要的是一直被愛。

都是因為缺乏安全感。有些女生總是缺乏安全感,無時無刻都需要愛,渴望愛,所以她們總是張開雙手,盡能力擁抱最多的愛,哪怕那早就超過自己所能夠負擔。一個人的愛不夠,因為不知道他什麼時候會離開,於是多找一個人;兩個人的愛也不夠,還是會有孤單寂寞的時候,所以再多找一個人。一直到不論任何時候,身邊總是有個人愛著她,永遠處身在被愛的位置,才能給她足夠的安全感。

她濫用了其他人對她的愛,用來填補她的不安。她一直在沒有人愛的恐懼下過活,不惜傷害那些真心愛自己的人,無止境的追求更多的愛以尋找安慰,到頭來,她傷害的反而是自己。

如果你的女友偷吃,別擔心,她沒有移情別戀。因為只有男人才會在明明已經移情別戀後仍拖拖拉拉兩段關係,女人會乾乾脆脆的離開你。如果你的女友偷吃,她只是不夠愛你。可是你也不用妒忌,因為那個第三者也得不到比你多多少的愛。由始至終,她最愛的,都是她自己。

那樣子的人,其實最可憐。就好比不知道火有多危險的孩子總是愛玩火,她不過是不知道什麼是愛的一個小孩子。你給了她你全部的愛,可是她要的不是這些,因為她連什麼是愛都還未搞得清楚。

也許這樣想,你就不會再有責怪她的意思。

對著一個連愛人都不懂的孩子,你還要去跟她計較什麼呢。

17 February 2011

小三不需要是正妹

為什麼女朋友那麼正,男人還要偷吃呢?

因為你搞錯了。偷吃,大部分時候不過是偷一種感覺。

不一定是因為原本擁有的感情出現什麼問題所以才劈腿的。就正如你不是因為你的單身生活出現什麼問題才要找個情人的,你一個人也可以過得很精彩;而且就算你的單身生活真的出現什麼問題,找個情人也不能幫得了你什麼。所以偷吃,從來都跟原本的感情無關。他會偷吃不是因為他跟妳的愛情出現了什麼問題,而是他出了問題。

如果妳們的感情出現問題,妳們可能會吵架;如果妳們的感情出現問題,妳們可能會冷戰;如果妳們的感情出現問題,最壞的情況妳們可能會分手。但偷吃?事實是,偷吃很多時都是在風平浪靜的情況下發生的。甚至,有時候他對妳越好反而越可疑。

而另一個事實是,很多時候,女朋友們都會發現自己明明是比較正的那一個。

搞不清楚應該要開心還是憤怒。妳到底應該要為自己是比較正的一個而開心,還是應該要為自己明明比較正他還是去找她而憤怒?其實最搞不清楚的是:為什麼他這樣子都還要偷吃?

雖然電視跟電影都教導我們小三都是特別嬌艷特別迷人,而大婆們都總是不修篇幅的;但事實是如果真的有一個樣子比較漂亮,身材比較辣,卻又跟妳一樣愛他的正妹出現;那妳大可以放心,他不會偷吃,他會直接離開你。

明明本身身邊就有一個,卻又偏要再找一個,那是因為兩個供應的不一樣。妳已經提供他妳那可愛的臉蛋,火辣的身材,所以他在小三身上要找的是跟妳沒有的,那是偷偷摸摸的刺激感,那是不同女人的新鮮感。偷吃偷吃,偷偷的吃,就是為了一種不為人知的感覺。

男人都明白,小三又不是選女友,特別條件什麼的就只有一個其他的都不需要,就是只要她願意當個小三就好,最好是她明知道自己是個第三者還是願意上當。因為樣子臉蛋身材都不是重點,甚至乎,其實小三是誰也沒什麼緊要的,重要的是小三的存在,小三的出現帶給他的感覺。偷吃本來就是最自私的事,不論是對原來的愛人還是第三者,因為說到底都是為了一個人的私心。

所以問題從來都不是「為什麼女朋友那麼正,男人還要偷吃呢?」

因為小三從來都不需要是正妹。因為男人偷吃不是為了找替代品,而是為了找補充品。

再多的化妝品,再高明的整型手術都不是你捍衛愛情的武器。

不要因為自己的美色而太放心,也不要因為自己不夠正而太過擔心,更不需要因為明明自己比小三正而感到不懂。

她不正因為妳已經夠正,她不辣因為妳已經很辣。妳在她身上找不到半點自己的影子因為妳的男人找的是你沒有的。

而妳,親愛的,應該找個對妳更好的。

06 February 2011

美國校園男裝大觀園 之 留學生

首先得看你是什麼人。

Abercrombie & Fitch、Hollister等美國本土牌子卻很少在美國人身上看到,著用它們的大概是來自印尼的同學,能出國留學的他們家境都好得很,只是太過拘束的高級時裝如 Barley New York裡頭的牌子都不是他們杯茶,高價位風格又悠閒的A&F就剛剛好,冬天來了你會看到他們人手一件內層長毛的經典款Hoodies,去運動則人腳一條大大個Logo的Sweater Pants。對了對了,Amani Exchange也是他們的心頭好,都是同一句話,不便宜嘛。

還有來自的韓國的同學,當然也是A&F、Hollister等牌的粉絲。首先,他們符合多金這個條件,說實在,到現在為止我在這裡也未碰過算窮的韓國同學,而且沒辦法,亞洲人能把A&F等穿得對味道,也當數他們了。樣子不好說,可是韓國同學們的身材比例在亞洲也算是數一數二,A&F那些muscular fit的T-SHIRT穿在他們身上也確實比較像樣。只是,總會有些韓國同學喜歡跟日本的潮流走,可是mix & match又不好好學,半桶水的總是襯的亂七八糟。

雖然聽說A&F、Hollister等牌的衣服在香港好像滿受歡迎,水貨貴得很都還是有人買,可是在這裡我發現愛穿的不多。香港同學們還是比較祟日,至少在這裡的都是。我發現要在茫茫人海辨別一位來自香港的同學其實不是太難。首先,你很大機會會看到Mesh Cap,因為我們都不愛整理頭髮;之後,沿著Mesh Cap往下看,你會看到一副黑框眼鏡,不知道是太多人愛看書還是太多人愛打電動,反正眼睛不好幾乎要成為我分辨香港同鄉的守則了;最後,你很大機會會看到Hoodies,大概是一些普遍的日牌如Neighborhood或Nikesportswear等,Bape這兩年已經沒什麼人在穿了,而下半身十之八九應該都會是牛仔褲。每次看到同鄉我都暗自詛咒香港的學校,十多年的學校教育深深的影響著我們的生活,好不容易終於擁有自由,還是不自覺的穿得像餅印一樣。

當然,不能夠一竹竿打一船人,舉個比較常見的例子而已,又不是所有在校園的香港人都穿這樣子的。雖然還是祟日,可是不少香港人已經在走比較Hi End的時裝路線了,Skinny Jeans、Pea Coat等等都是常見的items。只是更衝擊性的潮流如Leggings、斗篷等我還是找不太到,雖然我們出了名的敢穿。

我們最愛的日本同學們呢?又其實,沒什麼好講的,因為看不出來他們跟我在日本可以看到的有什麼不同,頂多身上的配件等可能是美國買的,還是一樣的混搭風格。他們都活在自己的世界,在哪裡對他們來說都沒有關係。所以說,日本人的時裝消化力跟適應力都很利害,也難怪他們總是走得那麼前面。

有人用外表去分辨不同的留學生,有人愛用口音,我則留意穿著。不要開玩笑,口音我不敢說,像日本同學的口音的確很難讓人分不出來;但更多時候時裝比外表更有用。也沒有誰好誰壞,在哪個地方長大就穿出哪個地方的味道。

那屬於香港的風格呢?就像阿Y說的:「香港,其實最難襯。」

28 January 2011

放手,為了擁抱更好的

很多時候,我們在感情中死纏爛打,只因為捨不得愛情。

明明早就應該結束了。兩個人差不多每天都要吵一次,為的都不過是一些雞毛蒜皮的事,每次都不知怎的就和好了,卻從來沒有去了解問題出在哪裡,兩個人都沒有想過要改善,結果不同小異的戲碼每天都上演,朋友都說這是你們的相處模式,聽著聽著,連你自己都開始覺得真的是這樣。每次跟朋友聚會都忍不住一直投訴他怎壞怎壞;可是當朋友們都替你不值,勸你快點找尋下一個,你卻又開始為他找不同的藉口塘塞:「其實他也沒有那麼壞啦。」然後日子一樣的過下去。

都是因為捨不得愛情。

因為得來不易啊。還記得那段長達幾年的空窗期,猶有剩悸。當然,一個人的日子也可以很精彩,只是誰不渴望愛?看過太多電影小說聽過太多音樂流行曲,知道得太多愛情的感覺卻沒怎麼嘗試過,每一次都從別人的愛情中得到感動,卻從沒被感動過。好不容易,終於擁有愛情,誰又甘心親手放棄呢?愛情就像毒品,投入過就很難抽身。所以,即使痛愛也好,也想要得到愛情。

而且,身邊朋友的幸福也很刺眼。朋友們都是一對對的,每次聚頭都聊著關於愛情,關於兩個人相處的話題,彷彿擁有愛情本身就是一種幸福,即使那是不健康的愛情,即使你們聊的是他對你有多壞的話題。當大家都成雙成對,當單身彷彿就是不合群的表現,一個人確實不容易。

只是親愛的,當有些愛情早就死了,再不捨得還是得放手。

愛情之所以令人沉迷,是因為它帶給你的快樂,雖然偶然還是會有難過的時候,可是你知道那些傷心難過跟你的快樂相比,不過是微不足道。因為快樂,明明手藝不好你還是願意乖乖自學織圍巾,為的是看到他把它圍上;因為快樂,明明好想睡你還是願意跟他聊天講電話講通宵,為的是多聽他說一句話。

可是當你不再因為你的愛情而微笑,當你的快樂都是暫時性的,傷心難過卻都是經常性的,你的愛就已經不對勁了。可是你選舉性的視而不見,你選擇性的看見那些零丁的快樂卻對那些傷心難過視若無睹。你沉迷在你的愛情,只是是在過往的愛情。你的愛情早就死了,就在你不再因為愛情而有任何衝動的時候。

唯有放手,你才能擁抱下一個更美好的。如果你說你真的很渴望、很需要愛情,那麼,你才真的需要放手。我們每個人都只有一雙手,就算你再貪心,能擁抱到的也還是只有那麼多。死命的抱著一段已死的愛情,又何來空的手去迎接更美好的呢?口裡說著最渴望愛情,親手把愛情拒諸門外的卻也是你。

放手,就當作自私一點好了,就當作放過自己吧。唯有這樣,你才能重新上路。

「結束為了重新開始,乾掉了酒為了重新斟滿,離開是為了回來。」

而放手,是為了擁抱更好的。

20 January 2011

不打擾,是我的溫柔

男人要記得,對於舊愛,不要打擾就最好。

總會有某個時候忽爾念舊。特別是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又或是一陣忙碌之後突然靜下來的時候,周邊都沒有人可以陪伴的時候,那些時候,總是會胡思亂想,開始回憶,想起以前有個人陪在身邊,忙碌完也有個人聊聊天,突然想不起到底當初是為了什麼分手,好像不過是芝麻蒜皮的小事,然後你開始想念,開始產生想要聯絡舊情人的衝動。

好,停。就這樣就好了。就讓你的衝動停在這裡就好。

偶爾的念舊不是什麼壞事錯事,當你是單身的時候。身邊已經有女友還偶發性的念舊就是精神上出軌,那當然不對。我說的是當你單身,一個人的時候,偶然的念舊其實並不是什麼壞事。我們都是人,總有寂寞的時候,所以習慣在寂寞難過時候回憶曾經令自己開心的片段,而且寂寞通常讓感覺放大,所以那些時候覺得舊愛特別好。寂寞時候我們都需要尋找安慰,當下沒有什麼可以安慰你,唯有從回憶裡面找,所以我們念舊。

只是念舊,你自己知道就好,不要打擾對方,如果你只是念舊。你得想清楚分清楚,你是念舊還是真的想念?還是你只是跟大部分的男人一樣,念舊,不是因為她的好,只是因為你寂寞而已。

要知道男女大不同,你總不能以我們的邏輯去理解她們是怎麼想的。分手一年後突如其來的一通電話,即使你已經表明只是想要問候沒其他意思,還是極有可能令她胡思亂想的。

大概有兩個可能吧,一,如果她一直都還是想著你,她當然會以為你們可能還有機會,因為你一通電話讓她再有一絲希望。即使你是無心,但你還是不知不覺的給了她二度傷害,她那個明明已經快要好的傷口,就這樣給你活生生的掀開來,就是為了讓你得到一點安慰好消除你的寂寞。如果你曾經對這個人投入過感情,你忍心嗎?

第二個可能,也就是在這個世代更有可能的,就是她早就 move on,早就投入在你之後的第二段,甚至第三、第四段感情。你突如其來的電話,只會讓她覺得莫明奇妙。她的第一個反應大概會是:「現在打電話來,是想念我,還是想幹嘛吧?」跟第一個可能性不一樣的是,她早就對你沒了感情,所以態度會很冷淡而且急於結束,如果你們是以msn對話,大概會收到幾個表情符號之後草草結束對話吧。而你為了尋找安慰而尋找舊愛,結果就只有自討沒趣。而且你更可能因為自己只是她的一個無關重要的過客而更意志消沉。

我們男人會為了證明自己有情有義,為了不得罪所有人,為了風度,不介意跟舊愛聊天往來,甚至當朋友。

可是當一個女人的心死了,就是真的死了。她不會介意讓你知道她根本不想跟你交談,她亦不會對你現在的生活一切有任何興趣。

你只是一時寂寞,不是真的想她,現在你對她的感情,大概只有內疚和感謝吧。就在你決定離開這感情的時候,你們早就往不同的方向走了,其實你心裡清楚得很。

既然這樣,又何必再一次打擾她的生活呢?

給曾經愛過的人,奉上最後的溫柔。

不打擾,是你最後的溫柔。

19 January 2011

Jeremy Scott x Adidas Original Fall/Winter 2011 - 跟安安佳佳上街去

借一句阿Y 的說話,「當今世上最精於腐朽變神奇肉麻當有趣的設計師,叫Jeremy Scott 吧。」他跟Adidas 的聯名合作越來越好玩,首先把踢死兔穿在腳上,之後球鞋乾脆長出泰廸熊來,有手有頭。最新Fall / Winter 2011系列輪到我們的國寶,從此以後安安佳佳陪你上路。

點襯?點襯都絕吧。其實會不會襯都不是問題,買回來襯不了當公仔擺都夠可愛慘了。

Fall/Winter 2011
Spring/Summer 2011
Fall/Winter 2010


10 January 2011

我們沒有在一起

你有沒有這樣子的一個異性朋友?

你跟他/她就像情侶一樣,甚至就像家人一樣,總是有一份解釋不了的親切感,你關心他/她,你了解他/她。只是你們從來,從來都沒有在一起。

總會有一個這樣子的人。

大多都是認識了很久很久,或者中間失去聯絡了一陣子,卻其實從來沒有真的忘記這個人。情況永遠是你單身他不是,或他單身你不是,不然就是兩個都不是單身。利用科技的方便,默默的留意對方的消息,探聽對方的生活,但永遠不希望打擾對方。總是希望跟對方說兩句,卻又總是覺得對方很忙。總是適當的保持著距離。

你覺得總是在錯的時間遇到對的人。

其實你不知道如果你單身他也單身的話到底會不會有什麼。你們曾經有過屬於你們的時間,但錯過了對方。錯過了之後你沒有祈求什麼,你不需要什麼回報,因為你根本沒有要求。你滿足於現在的關係,這是最好的。如果可以重來,你可能在最當初的時候要求更多做得更多,但此一時彼一時,早就不是小孩子,你有自己的生活,他也有他的生活,愛情以外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要兼顧,而且更重要的是你根本不知道他是不是跟你一樣的想法,你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是什麼樣的想法。

可是你認為,他就是「那個人」,命中注定的「那個人」。

其實不然。

我相信所謂的「命中注定」,不是他有多了解你,多清楚你的喜惡,跟你多投契,你們是多麼的天生一對。我相信「命中注定」是指在對的時間遇上的人。他不一定是最了解你,也不一定跟你有同樣興趣,甚至可能不是你理想的類型,可是他是對的人,在最對的時間遇上的人。

在不對的時間點,感覺上多對的人都不對。

如果你活得夠久,認識的人夠多,你會發現跟你投緣又讓你心動的人又何至一個。不是說隨隨便便就可以踫到一個談得來的帥哥美女,現實是其實也沒有那麼難,你想想你談過多少次戀愛就知道了,你每次戀愛不就是因為覺得他讓你心動又跟你投緣嗎?

雖然很殘酷,可是有些關係就跟你的身高一樣,就算再努力也只能這樣,因為你已經錯過了那個時間。已經三十歲了,就算你每天打籃球,還是一樣不會長高。有些對像錯過了當初,就不會有將來。

不是說不要去爭取自己的愛,如果大家都單身又情投意合,當然皆大歡喜。只是更多時候要看清楚,你們的步伐一致嗎?愛情不是只有夾不夾,愛不愛而已,時間才是左右愛情最大的黑手。最常拆散明明很相愛的情侶的是時間,將兩個來自不同世界的人拉在一起的也是時間。

你跟他可能真的有最好的默契,最深的感情,可是你們卻有最差的Timing。

聽起來很可惜是不是?也許不。覺得可惜是因為你只看得到他,世界其實很大,他不是代表屬於你對的人還在外面,出去找吧。有天當你找到幸福,你感覺的會是可幸,不是可惜。

或者,他命中注定不是當你的情人,而是家人。

「我們沒有在一起至少還像家人一樣,總是遠遠關心,遠遠分享。」

08 January 2011

喂,不如一齊着...

無性格戰隊

從小到大都不喜歡校服,雖然我愛襯衫,尤其這兩年,西裝外套款的校褸也喜歡,如果剪裁好一點的話,甚至打呔其實也可以。討厭的是那種一式一樣。每朝早成百上千的學生哥,燕瘦環肥卻一模一樣,那時候剛踏入青春期,當個不太少的少眾最緊要,怎捨得甘心當個普通人?

所以為什麼有人會提出「不如一齊著xxx」呢?我永遠搞不懂。偶爾跟同樣品味的好朋友不自覺的襯了衫是一件有趣的事,甚至有種「怪不得我們是老死」的得著,但特意約人一起穿某樣/某款衣物?雖然我明白不能夠太少眾,但想來想去還是比撞衫更令人難以接受。唯一例外應該是 Theme Party 吧,也僅限是同一主題而已,如果你約我一齊穿成兩個「倒模」蝙蝠俠出席就算吧啦,我寧願委屈一點當你的羅賓,甚至老管家。

聽人說過:「我從不怕跟人撞衫,因為我有自信會穿得比較好看。」那「組織好友穿隊服」是不是為了在團體中表現出你是最有模特兒身材的一個呢?自信爆膨也不用去到那麼盡吧,這樣弄,你身材再好也不過是恐龍戰隊的紅戰士而已。何必呢?

我知道我知道,部分原因應該是沒有安全感吧?有些時裝實在太前衛太衝擊了一點,例如男人穿裙,多個人多條裙壯壯膽就不怕衛道人士指指點點啦。可是既然你都走得那麼前,又何必怕遭人白眼呢?要知道潮人都是活在自己的世界的。害怕跟你類同,卻不敢太少眾,結果咪「俗」囉。

你是潮人,你懂的,當大眾開始流行 Leggings 的時候,你已經開始穿裙,邊穿還邊偷笑:「我上一季就已經穿 Leggings 啦。」 別出心裁去與別不同都已經來不及了,還主動吹雞公諸同好?做得潮人,人人都想當超人,蜘蛛俠,誰又要當個什麼恐龍戰隊 Power Rangers 呢?拯救地球都要夾過時間,這個道理你懂的。

06 January 2011

Leggings 男士著用

友在面書說到 leggings,男人著用的。大約是上年初到年中開始的吧,這流行我由始至終置身事外,沒辦法,近年來男性荷爾蒙過份發達,稍微 Feminine 的風格都提不起興趣。當然,著用 Leggings 還是可以很陽剛的,雖然不多。

穿 Leggings,腿粗當然吃虧,腿太幼也不見得有好處,又不是女人,男裝男裝還是要穿得像個男人,除非你是 Bryan Boy 那樣子的潮人,女裝男穿已經是家常便飯。本地方面,最讓我深刻的 Leggings 男要數少爺占,印象中近半年十張相有九張都是 Leggings 配搭,大路黑色之外我更愛民族風的。真心說句,他的腿真的很幼。

From the Sartorialist

From Street Peeper

04 January 2011

Men's Bag

其實除了上學去,我盡量都不帶包出門,可免則免。因為怕煩,為了一個包又要重新想想怎麼配怎麼搭,麻煩。什麼百搭包,我從來不相信。而且說實話,又沒有什麼東西要裝,帶來幹什麼?出門銀包手機車匙放褲袋,手錶載手上,還有什麼放在包?我不愛邊走邊聽音樂,也不需要相機拍拍每餐吃什麼。難道帶個空包出門當造型嗎?

話說回來,不愛又不代表不需要。總有個什麼時候要帶個包出門,況且工作後總不能兩袖清風上班去吧。越是不常用的東西越要用心挑,因為你沒什麼買錯的機會。最近看到好幾個吸引的,就算空的拿著出門還是很加分。Denim 皮的背包和Navy Blue 跟皮革的組合,大愛。

From Mismo
From Burberry
From LAYERxlayer

29 December 2010

AH JOE X 903Cafe : 《 東岸。西岸。》Vol. 3

《 東岸。西岸。》Vol. 1
《 東岸。西岸。》Vol. 2

對不起,久等了。

請慢讀。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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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ol. 3 >

連看都沒看,緋村就把簡訊刪掉了。

大概是「她」吧?緋村抑壓住想要知道的好奇心,趕快按下了刪除鍵。

他心裡明白,當他的車離開費城的時候,一切就已經結束了。他不要拖累任何人。

緋村努力將精神重新集中在面前的高速公路上。就在剛剛,一晃神,他錯過了GPS指示他應該要下的出口。

「真是見鬼...」唯有繞一大圈回去剛剛的出口了。

緋村開出了下個出口,在紅綠燈等著重新開上同一條高速公路的相反方向。

等著等著,他又從口袋掏出了手機,乾脆把它關機。一了百了。

綠燈。

緋村立刻大力踩下油門,比之前開到更快,一心只想著快點到家,然後倒頭大睡,什麼事都不理。


15 December 2010

點吵先好

先旨聲明,我最討厭吵架。因為吵架基本上是沒有任何得著的。

關於愛情其中一個最大的迷思:「吵架可以幫助增進感情。」

大錯。它不可以,增進感情的是吵完架和好之後的理性討論;還有,吵架亦不能解決兩個人之間的問題,解決問題的也是和好之後的理性討論。吵架從來只會傷害感情,因為你會為了取得上風,開始不經大腦講出一堆跟吵架的原因根本沒關係但極傷害人的說話;然後你因為不想「吵輸」,所以明知自己太過份你都會安慰自己不過是「以事論事」而已。其實你根本不知道什麼算「吵嬴」,因為無論你佔了上風還是下風,吵嬴還是吵輸,你跟他都一樣,都輸了感情。

雖然如此,但交還是要鬧的。

事實上,吵架越早越好。我見過有情侶一直相安無事幾個月,一吵架就分了,所謂「患難見真情」,有時候「真情」就是你們根本不是那麼好感情,到有患難始發現真的沒感情,兩個人都浪費了時間。

所以,問題不是怎樣才不會吵架,問題應該是:「怎樣吵才不會傷感情?」

答案其實沒有一個標準,一切視乎都得你跟你的情人,而且這回事人夾人緣,你跟前度行得通的,不代表現任的也可以;更重要的是,你跟前度不 work 的,跟現任的可能可以。吵架就跟開刀一樣,事前溝通最重要,先了解對方愛怎樣吵好有個心理準備,不至於到時候被殺了一個措手不及 。平時斯斯文文,一吵起來怎麼像個瘋子蠻不講理,吵架很容易帶出一個人的黑暗面,而很多人的黑暗面是你不能想像的。

還有一點可以提醒你,記得要一直提醒自己:「為什麼吵架?」很多時候,吵架一開始都沒什麼殺傷力,因為十次有十次吵架的原因都是些雞毛蒜皮的小事,真的大件事就連吵架都覺得浪費時間了,真的傷感情的是吵到後來變成的無目的對罵,已經跟你原本吵架的原因完全無關。如果你記住了一開始為什麼會吵架,很多時候其實吵不長的,等那道氣過了,你會發現那根本不值得用你倆的感情去交換。沒必要去打一場明知道兩敗俱傷的仗。

講了那麼多,都是為了做足準備,套一句卓韻芝的話:「在風平浪靜的日子,我們可以為惡劣的吵架天做點防禦措施。」

14 December 2010

我的時裝Moment的第一個Y

其中一個我的時裝Moment,就是一本書的出現,它叫《Y》,2004年出版。

《Y》是我第一本時裝書。

那時候是我剛剛開始對時裝界著迷的時候,也是求知慾最旺盛的時候。當時市面上的時裝雜誌何其多,本地的有《MILK》,改名前的《MONDAY》,還有已經消失了的《COOL@》,日本的有《BOON》,《MEN'S NON-NO》,《SMART》等等等等。多是多,可是都不是我想要的,應該說我覺得不夠。當季流行什麼,明星都穿什麼,什麼是限量版固之然想知道,可是我更想知道的是所謂潮流的背後的那些東西。「為什麼木村穿過的就會紅?」「為什麼Kate Moss穿什麼都好看?」「為什麼明明穿得一樣,可是就是沒有廣告中的模特兒好看?」這些才是我更想知道的事。

品味,是一半的天份,加一半的後天努力。有人得天獨厚,生來就懂得什麼叫好看,什麼叫型;但有更多人需要一步一腳印,靠自己慢慢摸索出品味,途中當然少不免會繞了幾圈冤枉路;而且就算有天份的人,偶然還是會行錯路差錯步,更何況凡人像我。

最可憐是沒有天份我都認了,大不了死死氣從頭學起,誰不知連「武功秘笈」都不給我,然後就叫我自己打通任督二脈。只怕到了今時今日我都還在學如何紥馬。

這時候,如果有一個過來人,慷慨大義的告訴你:「喂,唔好行果條路呀,我行過喇,唔掂架。我話你知點樣樣啦。」這就是當時《Y》對於我的意義。

今時今日,阿Y的時裝書已經出了好幾本,他寫的時裝專欄亦散見於幾份報章雜誌。從他的第一本時裝書到現在已經好幾年,我仍然在吸食阿Y的時裝奶水,沒辦法,道行高深的時裝人的見識永遠不嫌多。

暫時在香港,肯寫而又寫得好的時裝寫手著實不多,故此我特別珍惜,除阿Y之外,黎堅惠小姐也是其中的表表者,她寫的《時裝時刻1987 - 2007》也是一本很好的時裝書,愛時裝的人都應該要擁有。

11 December 2010

街角的小書店

早幾年住西雅圖,剛來沒多久又沒幾個朋友,連駕照都沒有,更不用說車。那個時候,一無聊就習慣在家附近溜達溜達。因為住得近downtown的關係,我家附近滿精采的,佈滿各式各樣的酒吧夜店,好不熱鬧。不過那時候我還沒滿二十一歲,所以夜店就不是我能去的地方。

我記得有一次,逛著逛著,不知怎的就晃進了一間二手小書店。

店名我不記得了,其實它在哪條街我也記得不太清楚。不過如果真的要找,憑著記憶走應該還是可以找得到。老實說,店也不算不顯眼,至少還有個小小的霓虹燈招牌,圖案是有隻貓踩在一本書上。記得店名也沒說是什麼店,不過從窗口看進去見到一排排的書架,總不會是賣花的吧?雖然我叫它小書店,其實它不算小,印象中好像至少有兩層,木造的書架密密麻麻的放滿書。剛進去的時候覺得很混亂,感覺像已經好幾年沒被打理過,其實亂中有序,書都以不同類型放在各自的書架,看起來亂只是因為書架跟書都經過時間的洗刷而變得古舊。這不是亂,是歷史。

既然有兩層,藏書當然不少,就像我說過的,兩層的書架都放滿書,一律都是英文書。哈哈,理所當然的吧,在外國的不知名小書店能找到亦舒的小說才叫驚喜吧。店裡的書都賣得不貴,印象中幾塊美金就有一本。我一向都沒有讀外文小說的習慣,唯有去找那些有名的外國翻譯小說的原著版本。心目中浮現的第一個名字就是阿嘉莎﹒克莉斯蒂,偵探小說是我小時候最愛看的小說,而「謀殺天后」則是我最愛看的作家。鼎鼎大名的福爾摩斯當然是我偶像,但心目中更偏愛灰色腦細胞的「白羅」。那次誤打誤撞,我就是帶了兩本白羅的原著版本離開的。

結果,書一直沒看完,因為懶,我讀英文小說的速度太慢。其實買的時候沒想那麼多,只是想擁有。

記得在香港的時候其實不常逛書店。雖然愛看書,可是因為圖書館的藏書已經夠我看一輩子了,所以也很少踏足書店。而且「打書釘」的風氣在香港好像不太盛行,親身試過,總覺得不太自在,不知道是環境問題,還是我因為看免費書而過意不去的問題。台灣「誠品」我沒去過,不知道書釘是不是真的可以打得那麼舒服,不過既然響譽亞洲,自然有它過人之處。在這方面,香港的書店能追得上就好了;不過,這種「劃埋位任得你睇到飽」的虧本生意,在香港是應該沒人肯做的了。

P.S. 忘了說,愛貓的人一定也會愛這書店,因為店裡養了好幾隻貓,任得牠們在店裡走來走去,爬高爬低。我想,霓虹燈上的貓,大概就是這個的關係。

AH JOE X 903Cafe:《東岸。西岸。》

< 前言 >

這是一個由我和 903Cafe 合寫的故事,將會以一人一回的形式在部落格上連載。其實這個點子是我在其他部落格上看到,覺得很有意思,所以想要試試看。故事的發展會以接龍的形式連接下去,除了故事名,我們事前沒有任何討論,所以我也期待故事的發展後續。

就是這樣。

請慢讀。謝謝。


08 December 2010

融雪

雪下完了就得融雪。

下雪天固然不喜歡,但融雪的時候就真的「乞人憎」了。融雪的日子更痛苦,因為實在太冷。俗語都說:「下雪不冷,化雪冷。」每次下雪,不用看窗已經知,一覺醒來無啦啦打寒噤,原來下雪。但其實下雪天不冷,雖然漫天飛花。下雪天白雪連連,冷的是心不是身體;融雪天則剛好相反。雪停了應該重新開始活動,但其實冷得連床都下不了。問題是,雪融了,連窩在家的藉口都沒了,生活一切如常開始。下雪天還有些少理由去遲到,雪都融了你慢什麼。原來風暴過後更需要假期。

雖說融雪,其實周圍依然白朦朦一片。大多數房子還是白雪藎頂,房子前後除了車道還是大片積雪。氣溫繼續徘徊在零度上下,好天氣又不常見,頂多只有幾小時,半天都稱不上,雪融得緩慢,看來特別冷的融雪日子還有一陣子要捱。

雪停了,美國人的麻煩才開始。留學生像我住公寓不用煩,可是美國人都住房子,單單鏟雪就足夠讓你天荒地老。不鏟又不行,花園草地就算了,反正是自家草地,可是車庫車道呢?政府的鏟雪車只負責高速公路跟大路,住得近郊一點你家門外的大路也不予服務,唯有各家自鏟門外雪。

既然路都清乾淨,應該很好開車吧?錯了,因為人比雪更危險。這城市的人習慣了風雪,飄雪中開車早就不當一回事,下雪天一樣五十六十跑高速公路,結果很多意外都是發生在這些人身上。路是死的人是生的,天雪路滑沒辦法,唯有自己小心一點。最可憐是自己小心,結果別人的車打滑撞過來,跑都跑不了。這些時候我倒懷念西雅圖的「脆弱」,聽說哪怕一點點雪他們都會乖乖慢駛。雖然塞車也很討厭,可是安全就好。

雖然「乞人憎」,但樂觀一點,融雪還是讓人有精神得多,只是每天早上比較難過而已。好天氣是不常見,但如果起的早一點的話,至少還是有機會看到陽光。而且人人都比較願意走在路上,地方又熱鬧起來,雖然冷是冷了一點,不過加條圍巾戴對手套就暖了。

最糟糕的時候都過了,反正又已經身陷其境,無論如何日子還是得過,笑著想,日子就好過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