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December 2010

AH JOE X 903Cafe : 《 東岸。西岸。》Vol. 3

《 東岸。西岸。》Vol. 1
《 東岸。西岸。》Vol. 2

對不起,久等了。

請慢讀。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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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ol. 3 >

連看都沒看,緋村就把簡訊刪掉了。

大概是「她」吧?緋村抑壓住想要知道的好奇心,趕快按下了刪除鍵。

他心裡明白,當他的車離開費城的時候,一切就已經結束了。他不要拖累任何人。

緋村努力將精神重新集中在面前的高速公路上。就在剛剛,一晃神,他錯過了GPS指示他應該要下的出口。

「真是見鬼...」唯有繞一大圈回去剛剛的出口了。

緋村開出了下個出口,在紅綠燈等著重新開上同一條高速公路的相反方向。

等著等著,他又從口袋掏出了手機,乾脆把它關機。一了百了。

綠燈。

緋村立刻大力踩下油門,比之前開到更快,一心只想著快點到家,然後倒頭大睡,什麼事都不理。


15 December 2010

點吵先好

先旨聲明,我最討厭吵架。因為吵架基本上是沒有任何得著的。

關於愛情其中一個最大的迷思:「吵架可以幫助增進感情。」

大錯。它不可以,增進感情的是吵完架和好之後的理性討論;還有,吵架亦不能解決兩個人之間的問題,解決問題的也是和好之後的理性討論。吵架從來只會傷害感情,因為你會為了取得上風,開始不經大腦講出一堆跟吵架的原因根本沒關係但極傷害人的說話;然後你因為不想「吵輸」,所以明知自己太過份你都會安慰自己不過是「以事論事」而已。其實你根本不知道什麼算「吵嬴」,因為無論你佔了上風還是下風,吵嬴還是吵輸,你跟他都一樣,都輸了感情。

雖然如此,但交還是要鬧的。

事實上,吵架越早越好。我見過有情侶一直相安無事幾個月,一吵架就分了,所謂「患難見真情」,有時候「真情」就是你們根本不是那麼好感情,到有患難始發現真的沒感情,兩個人都浪費了時間。

所以,問題不是怎樣才不會吵架,問題應該是:「怎樣吵才不會傷感情?」

答案其實沒有一個標準,一切視乎都得你跟你的情人,而且這回事人夾人緣,你跟前度行得通的,不代表現任的也可以;更重要的是,你跟前度不 work 的,跟現任的可能可以。吵架就跟開刀一樣,事前溝通最重要,先了解對方愛怎樣吵好有個心理準備,不至於到時候被殺了一個措手不及 。平時斯斯文文,一吵起來怎麼像個瘋子蠻不講理,吵架很容易帶出一個人的黑暗面,而很多人的黑暗面是你不能想像的。

還有一點可以提醒你,記得要一直提醒自己:「為什麼吵架?」很多時候,吵架一開始都沒什麼殺傷力,因為十次有十次吵架的原因都是些雞毛蒜皮的小事,真的大件事就連吵架都覺得浪費時間了,真的傷感情的是吵到後來變成的無目的對罵,已經跟你原本吵架的原因完全無關。如果你記住了一開始為什麼會吵架,很多時候其實吵不長的,等那道氣過了,你會發現那根本不值得用你倆的感情去交換。沒必要去打一場明知道兩敗俱傷的仗。

講了那麼多,都是為了做足準備,套一句卓韻芝的話:「在風平浪靜的日子,我們可以為惡劣的吵架天做點防禦措施。」

14 December 2010

我的時裝Moment的第一個Y

其中一個我的時裝Moment,就是一本書的出現,它叫《Y》,2004年出版。

《Y》是我第一本時裝書。

那時候是我剛剛開始對時裝界著迷的時候,也是求知慾最旺盛的時候。當時市面上的時裝雜誌何其多,本地的有《MILK》,改名前的《MONDAY》,還有已經消失了的《COOL@》,日本的有《BOON》,《MEN'S NON-NO》,《SMART》等等等等。多是多,可是都不是我想要的,應該說我覺得不夠。當季流行什麼,明星都穿什麼,什麼是限量版固之然想知道,可是我更想知道的是所謂潮流的背後的那些東西。「為什麼木村穿過的就會紅?」「為什麼Kate Moss穿什麼都好看?」「為什麼明明穿得一樣,可是就是沒有廣告中的模特兒好看?」這些才是我更想知道的事。

品味,是一半的天份,加一半的後天努力。有人得天獨厚,生來就懂得什麼叫好看,什麼叫型;但有更多人需要一步一腳印,靠自己慢慢摸索出品味,途中當然少不免會繞了幾圈冤枉路;而且就算有天份的人,偶然還是會行錯路差錯步,更何況凡人像我。

最可憐是沒有天份我都認了,大不了死死氣從頭學起,誰不知連「武功秘笈」都不給我,然後就叫我自己打通任督二脈。只怕到了今時今日我都還在學如何紥馬。

這時候,如果有一個過來人,慷慨大義的告訴你:「喂,唔好行果條路呀,我行過喇,唔掂架。我話你知點樣樣啦。」這就是當時《Y》對於我的意義。

今時今日,阿Y的時裝書已經出了好幾本,他寫的時裝專欄亦散見於幾份報章雜誌。從他的第一本時裝書到現在已經好幾年,我仍然在吸食阿Y的時裝奶水,沒辦法,道行高深的時裝人的見識永遠不嫌多。

暫時在香港,肯寫而又寫得好的時裝寫手著實不多,故此我特別珍惜,除阿Y之外,黎堅惠小姐也是其中的表表者,她寫的《時裝時刻1987 - 2007》也是一本很好的時裝書,愛時裝的人都應該要擁有。

11 December 2010

街角的小書店

早幾年住西雅圖,剛來沒多久又沒幾個朋友,連駕照都沒有,更不用說車。那個時候,一無聊就習慣在家附近溜達溜達。因為住得近downtown的關係,我家附近滿精采的,佈滿各式各樣的酒吧夜店,好不熱鬧。不過那時候我還沒滿二十一歲,所以夜店就不是我能去的地方。

我記得有一次,逛著逛著,不知怎的就晃進了一間二手小書店。

店名我不記得了,其實它在哪條街我也記得不太清楚。不過如果真的要找,憑著記憶走應該還是可以找得到。老實說,店也不算不顯眼,至少還有個小小的霓虹燈招牌,圖案是有隻貓踩在一本書上。記得店名也沒說是什麼店,不過從窗口看進去見到一排排的書架,總不會是賣花的吧?雖然我叫它小書店,其實它不算小,印象中好像至少有兩層,木造的書架密密麻麻的放滿書。剛進去的時候覺得很混亂,感覺像已經好幾年沒被打理過,其實亂中有序,書都以不同類型放在各自的書架,看起來亂只是因為書架跟書都經過時間的洗刷而變得古舊。這不是亂,是歷史。

既然有兩層,藏書當然不少,就像我說過的,兩層的書架都放滿書,一律都是英文書。哈哈,理所當然的吧,在外國的不知名小書店能找到亦舒的小說才叫驚喜吧。店裡的書都賣得不貴,印象中幾塊美金就有一本。我一向都沒有讀外文小說的習慣,唯有去找那些有名的外國翻譯小說的原著版本。心目中浮現的第一個名字就是阿嘉莎﹒克莉斯蒂,偵探小說是我小時候最愛看的小說,而「謀殺天后」則是我最愛看的作家。鼎鼎大名的福爾摩斯當然是我偶像,但心目中更偏愛灰色腦細胞的「白羅」。那次誤打誤撞,我就是帶了兩本白羅的原著版本離開的。

結果,書一直沒看完,因為懶,我讀英文小說的速度太慢。其實買的時候沒想那麼多,只是想擁有。

記得在香港的時候其實不常逛書店。雖然愛看書,可是因為圖書館的藏書已經夠我看一輩子了,所以也很少踏足書店。而且「打書釘」的風氣在香港好像不太盛行,親身試過,總覺得不太自在,不知道是環境問題,還是我因為看免費書而過意不去的問題。台灣「誠品」我沒去過,不知道書釘是不是真的可以打得那麼舒服,不過既然響譽亞洲,自然有它過人之處。在這方面,香港的書店能追得上就好了;不過,這種「劃埋位任得你睇到飽」的虧本生意,在香港是應該沒人肯做的了。

P.S. 忘了說,愛貓的人一定也會愛這書店,因為店裡養了好幾隻貓,任得牠們在店裡走來走去,爬高爬低。我想,霓虹燈上的貓,大概就是這個的關係。

AH JOE X 903Cafe:《東岸。西岸。》

< 前言 >

這是一個由我和 903Cafe 合寫的故事,將會以一人一回的形式在部落格上連載。其實這個點子是我在其他部落格上看到,覺得很有意思,所以想要試試看。故事的發展會以接龍的形式連接下去,除了故事名,我們事前沒有任何討論,所以我也期待故事的發展後續。

就是這樣。

請慢讀。謝謝。